原標題:2015年糧油千億產業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一、支持范圍
(一)糧油加工項目
1、糧油千億產業“五扶工程”項目。重點支持被納入糧油千億產業“五扶工程”企業的糧油深加工和副產品循環利用、技術改造、主食產業化、新產品開發、糧油機械制造等項目。
2、糧油加工一般項目。重點支持糧油加工技術改造、糧油加工轉化、主食產業化、副產品綜合利用及糧油機械制造等項目。
3、特色糧油加工。重點支持純茶籽油加工項目,以紅薯、蕎麥、綠豆、紅豆、高粱、葛根、鮮食玉米等雜糧為原料的特色糧油食品加工項目。
(二)糧油產業園區及物流建設項目
重點支持融精深加工、副產品綜合利用、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為一體的新型業態糧油產業園區和區域性糧食物流中心建設項目。
(三)糧油生產全產業鏈項目
重點支持龍頭企業采取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合作社、土地流轉等多種模式建立優質、綠色、有機原料基地,介入糧油生產前端種植環節,構建種植、收儲、加工、銷售全產業鏈項目。
(四)資產并購重組項目
重點支持采取兼并、重組、收購、置換等方式的企業資產并購重組或品牌整合。
(五)糧食教育設施、教學基地及科研項目
重點支持:省級以上糧食教育設施建設項目,項目必須有完善的審批手續且已開工建設;省級以上糧油產業科研項目,項目產業經濟效益顯著、產學研有機結合且已在相關企業試點轉化。
(六)電子商務新型服務業態項目
重點支持以推介銷售糧油為主的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市場拓展,力推現貨交易與期貨交易、傳統交易與電子商務新型服務業態融合的發展項目。
二、申報企業(項目)條件
(一)糧油加工項目
1、“五扶工程”項目
(1)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2)企業資產結構優良。企業總資產5000萬元以上(特色糧油加工1000萬元以上),銀行信用等級A級(含)以上,資產負債率低于65%。企業實際繳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0萬元(特色糧油加工企業不低于500萬元)。
(3)經濟效益良好。近三年工業總產值、實現利稅、產量等主要指標分別在全省同行業中排名前列。
(4)企業具備一定生產規模,日處理原料能力達到:稻谷300噸、小麥粉300噸、油料預榨300噸、油脂精煉100噸、糧油食品60噸、主食產業化50噸、特色糧油加工10噸以上。
(5)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湖南省著名商標”稱號。
(6)企業發展前景好,主打產品優勢明顯、區域性市場占有率較高,超市上架及銷售店面不少于50家,年銷售產品不少于2萬噸。
2、一般糧油加工及特色糧油加工項目
(1)市級以上龍頭企業。
(2)企業資產優良,負債率低于65%,經濟效益較好,銀行信譽等級在A級以上。
(3)企業具備一定生產規模。日處理原料能力達到:稻谷150噸、小麥200噸、油料(含茶籽油)預榨100噸、油脂精煉50噸(茶籽油30噸)、糧油食品50噸、主食產業化30噸、雜糧5噸以上。
(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提升加工裝備水平,提高產品質量、檔次和附加值,推進工業現代化。
(二)糧油產業園區及物流建設項目
1、糧食產業園區建設項目:占地面積200畝以上,當地政府對園區建設提供用地、用電、稅收、資金等方面政策支持的項目。入園規模企業不少于5家,產值不少于3億元。
2、糧食物流建設項目:區域性糧食物流中心或節點項目,以糧食批發及物流運輸為主要業務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
(三)糧油生產全產業鏈項目
緊密型種植基地面積不少于5萬畝,年加工能力不少于2萬噸,營銷網絡健全。
(四)資產并購重組項目
本年度實現1億元以上的資產并購重組,且于2015年3月底前已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并正式運行的企業。
(五)糧食教育設施、教學基地及科研項目
省級糧食教育設施建設和科研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包括:1、項目承擔單位基本情況和項目實施條件;2、項目建設背景及必要性;3、項目建設條件、方案及市場分析;4、項目建設規模及工程技術方案;5、環保治理措施與安全防范措施;6、項目投資估算及籌資方案;7、項目建設目標和分年度任務;8、項目效應分析等。
(六)電子商務新型服務業態項目
在業內有較高知名度,以糧油產品交易為主,業務拓展績效好,發展潛力好。
三、支持方式、申報數量
(一)糧油加工項目及糧油生產全產業鏈項目
支持方式:財政貼息。對通過了糧油加工(含“五扶工程”)和糧油生產全產業鏈評審的項目,根據資金額度情況、專家評審等情況按銀行貸款利息比例給予貼息。申報數量:衡陽、岳陽、常德市申報該類項目不得超過8個,邵陽、郴州、永州、懷化不得超過7個,長沙、株洲、益陽、婁底不得超過6個,湘潭、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不得超過5個。
(二)糧油產業園區及物流建設項目
支持方式:財政貼息。對通過了評審的項目,根據資金額度、專家評審等情況按銀行貸款利息比例給予貼息。申報數量:各市州申報數量為1個。
(三)資產并購重組項目
支持方式:財政補助。申報數量:由省財政廳、省糧食局根據企業并購項目報告核實后予以安排。
(四)糧食教育設施、教學基地及科研項目
支持方式:財政補助。申報數量:由省財政廳、省糧食局根據糧食教育和科研項目情況安排。
(五)電子商務新型服務業態項目
支持方式:財政補助。申報數量:由省財政廳、省糧食局根據企業規模、發展前景、服務效果確定。
(六)特色縣域經濟重點支持縣糧食項目
支持方式:財政補助或貼息。單個項目最大支持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申報數量:按照省政府相關文件制定市(縣)所轄的上述各類項目中選取2-3個項目進行支持。
(七)省直單位申報數量。符合申報條件的省直單位以獨立核算企業名義申報,每個獨立核算企業申報數量不得超過2個。
四、申報材料
(一)市州財政、糧食局聯合申報文件及項目匯總表。
(二)企業基本情況和項目基本情況介紹。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銀行貸款有關資料。
(五)申報資產并購重組的企業,需報政府批準文件或會議紀要,企業章程、并購資產劃轉相關證明、資產評估報告、并購重組協議書,公司變更工商登記等資料。
(六)申報企業需出具授權省財政廳、省糧食局核查銀行授信貸款情況委托書(原件),凡沒有銀行授信核查委托書的企業,省財政廳、省糧食局不受理項目申報。
(七)有關資質材料: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證明;2、201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3、國家、省、市級龍頭企業批準文件或證書;4、地方政府對建設項目提供用地、用電、稅收、資金等方面政策支持的批文或會議紀要、5、項目施工或竣工圖片3張。
五、申報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一)至(六)的企業,向同級財政局、糧食局申報,市州財政、糧食部門將申報項目匯總初審后,按省下達的申報控制數聯合行文上報省財政廳、省糧食局,省直單位直接向省財政廳、省糧食局申報。省財政廳會同省糧食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根據評審得分情況,確定支持項目,按照相關程序審批后聯合下達財政貼息(補助)資金。
六、申報說明
1、各市州必須按照本文件規定的控制數推薦項目,凡多推薦的項目一律不納入評審范圍。
2、在2011年—2014年已獲得三次(含三次)以上本專項資金扶持的一般糧油加工(指大米及食用植物油加工)及產業園區物流建設(不含區域性物流中心及骨干節點)的企業,本次不予受理。
3、所有申報項目必須是2013年以后的在建或新建、改建項目,擬建項目不予支持。
4、申報糧油加工和糧油生產全產業鏈項目的企業必須是報送國家糧食局糧油工業統計報表的企業。
5、“五扶工程”企業的確定。(1)由省糧食局、省財政廳依據企業近三年報送省糧食局的統計報表、企業申報項目資料及專家評審結果進行排序初選,對初選入圍的企業進行現場有關指標核實后予以確定。(2)已列入2014年“五扶工程”的企業(含備選企業),需重新進行項目申報、評審及現場復核,根據評審、復核結果確定是否繼續列入2015年“五扶工程”支持對象,但不受申報說明中2項條款“三次扶持”限制。
6、本年度違反糧油購銷政策,發生違法違紀、失信行為、嚴重質量事故的企業,不得申報;申報材料存在虛假行為的,將取消評選資格。
7、市州財政和糧食部門需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嚴格把關審核,并對其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七、申報時間:2015年5月15日前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省財政廳經建處 0731—85165151